兴平居民医保参保对象

时间:2024-02-26 21:48:17
兴平居民医保参保对象

参保对象

具有兴平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,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,具体包括以下几类:

01、农村居民;

02、城镇非就业居民;

03、在校学生;

04、在统筹区取得居住证(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,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)的常住人口;

05、在内地(大陆)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;

06、在内地(大陆)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。

缴费及待遇时间

(一)一般人员:

  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0日至12月20日,医疗待遇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。

(二)大学生:

  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按年度参加居民医保,当年入学大学生医疗待遇计算时间从学生缴费之日至次年12月31日计算。

(三)新生儿:

  出生当年90天内参保缴费的,医疗待遇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计算,出生当年90天内未参保缴费的可作为特殊人群;出生当年90天(跨年)内缴纳出生当年及次年医疗费用的,医疗待遇从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计算,只缴纳次年医疗费用的,医疗待遇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,未在90天缴费的不能享受对应年度医保待遇。

2023年度咸阳居民医保缴费





《兴平居民医保参保对象.doc》
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,方便收藏和打印
推荐度:
点击下载文档

文档为doc格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