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条件
南通市户籍中国公民,在申领、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,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,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。
注:未满16周岁的,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。
二、办理材料
1、居民户口簿
2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
3、《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》
4、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
5、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
温馨提示:
1、未满16周岁的,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
2、属集体户的,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
三、办理流程
1、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(一般为公安派出所)办理申领手续
2、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(市)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,并负责制作证件
3、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
4、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,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
四、办理地点
通州区平潮派出所
地址: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杨南路61号
电话:0513-86571281
上班时间:工作日9:00-17:00
通州区刘桥派出所
地址: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刘通路99号
电话:0513-86581012
上班时间:工作日9:00-17:00
南通市各区县市派出所联系方式一览
五、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时限: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内
办理费用:办理临时身份证,收取工本费10元
【拓展】